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深入探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2019年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的领域。负面清单此外,外商投资还享受国民待遇。
2017年至2019年,中国连续3年修订国家和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性措施分别从93项和122项减少到40项和37项。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扩大对外开放增强了外商投资信心。2017年至2019年,在全球跨国投资持续下滑的背景下,中国吸收外资先后达到1363亿美元、1383亿美元和1412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实现了稳步增长和质量稳步提高。
今年以来,新的冠状肺炎疫情对全球跨国投资造成巨大影响,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面对复杂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扩大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幅降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这表明了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也表明了中国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态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修订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